除了簡單而且可驗證的事實範疇之外,堅持“我對你錯”對人際關係以及國家、種族和宗教間的互動來說,是一件很危險的事。


但是如果這種“我對你錯”的信念是小我強化它自身的一種方式,而且,如果“你對,而別人錯”是讓分離與衝突永存於人類社會的一種心理功能失調的話,這是否意味著世上沒有所謂對與錯的行為、行動或是信念了呢?而這是否就是被某些當代基督教的教義視為本世代最大惡魔的“道德相對論”呢?


當你相信擁有唯一的真理,也就是說,當你認為自己是對的時候,就會腐化你的行為和行動而走向瘋狂,整個基督教的歷史就是這種情形的主要典範。幾百年來,虐待和焚燒活人的行為被視為“對”的,即使只是因為這些人的意見與教會教條及文獻的偏狹解釋(也就是所謂的“真理”)稍有不同。這些受害者是“錯”的,而且他們“錯”得如此離譜,所以必須受死。真理竟然比人命來得重要,那麼這種所謂的真理又是什麼呢?它只是你不得不去相信的一個故事,也就是說,不過是一堆思想罷了!


被柬埔寨的瘋狂獨裁者波爾布特下令處決的100 萬人中,包括了所有戴眼鏡的人。為什麼呢?因為對他來說,馬克思闡釋的歷史就是絕對真理,而根據馬克思的觀點,戴眼鏡的人是屬於知識分子的中產階級,農民的剝削者。他們必須要被消滅,好讓新的社會階級能夠出現。他所謂的真理,不過就是一堆思想罷了!


道德相對論是一種信念,認為世上並沒有絕對的真理可以指導人類的行為。所以,天主教和其他教會將道德相對論視為我們這個時代的大惡魔,這種看法其實是正確的。但是,你無法在絕對真理不存在之處尋求真理,例如在教條、意識形態、制定的教規或是軼事之中。這些東西的共通之處是什麼呢?它們都是由思想組成的。


思想最多只能指向真理,但它本身永遠不會是真理。


這就是為什麼佛教徒說:“指向月亮的手指不是月亮。”所有宗教都是對的也都是錯的——取決於你如何使用它們。你可以用它們來服侍小我,也可以用它們來為真理服務。如果你堅信只有你的宗教才是唯一的真理,那就是在用它服侍小我。當你如此使用它的時候,宗教就變成一種意識形態,同時產生了一種虛幻的優越感以及人與人之間的分離和衝突。


當宗教教義用來服侍真理時,它就像是覺醒的先知們留傳後世幫助你靈性覺醒的路標或是地圖,而靈性覺醒就是指:從對形相的認同中解放。其實世上只有一個絕對真理,其他的真理都是從它衍生出來的。當你能夠找到那個真理的時候,你的行動將會和它一致。人類行為反映的不是真理就是幻相。真理可以用文字來描述嗎?是的,不過這些文字,當然不是真理本身。文字只能夠指向真理。


真理與你的本質(who you are)是無法分開的。是的,你就是真理。如果你只在他處尋求,那麼每一次都會被誤導。你原本即是的那個本體,就是真理。耶穌曾試著傳達這個意思,他說:“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如果能夠正確地理解,那麼出自耶穌之口的這些話,就是導向真理的最有力和最直接的指標。然而,如果被誤解了,它就會成為最大的障礙。耶穌提到內在最深處的那個本我(I am),即是每一個人——無論男女,都具有的本質身份。事實上,所有的生命形式也都有。他談到了你原本即是的那個生命。有些基督教的神秘學派稱它為內在的基督;佛教徒稱它為你的自在佛性;印度教稱它為生命之源(Atman)——常駐內在的神。


當你和那個內在向度有所接觸的時候(實際上,和它有所接觸應該是你的自然狀態,而不是奇蹟般的成就),你所有的行動和人際關係都會反映出你內心深處感受到的與所有生命的合一。這就是愛。


律法、誡命、規條和制度只對那些和自我本質(內在真理)分離的人來說有其必要。它們可以防止小我的過度膨脹,但是卻常常做不到。


做你愛做的事,愛你做的事。” 聖奧古斯汀這樣說。這是言語所能表達最接近真理的說法了。


-摘錄自 Eckhart Tolle 《一個新世界》

Tru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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