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將告訴你生命最深的法則之一,你或許從來沒有去想過它。你曾經聽過,整個科學都根據因果律,它是科學的基礎。你創造出因,然後果就會隨之而來,生命是一個因果的連結,你將種子放在土壤裏,它就會發芽。如果有原因存在,那麼樹木就會長出來。火在那裏,你將你的手放進去,它就會被燒傷,有因存在的話,果就會跟著來。你吃了毒藥,你就會死;你安排了那個因,然後果就隨之而來。

 


因果關係是所有生命過程最內在的連結,這是最基本的科學法則之一,然而宗教知道一個第二法則,它比這個因果律來得更深。但是如果你不知道而用它來實驗,那麼這個較深的第二法則將會看起來很荒謬。

 


宗教說:製造果,然後因就會跟著來。這個在科學上來講是絕對荒謬的。科學說:如果有因存在,果就會跟著來。而宗教說,反過來也是對的:你創造出果,然後看……那個因就會跟著來。

 


有一個你會覺得快樂的情況。一個朋友來,一個愛人打電話給你,那個情況是因,然後你覺得快樂,快樂是果,愛人的來臨是因。宗教說:要成為快樂的,愛人就會來。製造那個果,然後因就會跟著來。我的經驗是:第二個法則比第一個更基本。我一直在做它,而它一直在發生,你只要成為快樂的,那麼愛人就會來;你只要成為快樂的,就會有朋友;你只要成為快樂的,每一件事都會隨之而來。

 


耶穌也曾經以不同的話來講同樣這件事:你先找尋神的王國,那麼其他的一切就會隨之而來。但是神的王國是終點,是果。先找終點——終點就是果——然後因就會隨之而來,它就是會如此。

 


不只是你將一顆種子種在土壤裏,然後樹木就會隨之而來。先讓樹木存在,然後就會有無數的種子。如果因被果所跟隨,果也會再被因所跟隨,這是一個連鎖!那麼它就變成一個循環,你可以從任何一點開始,不管你是先創造因或是先創造果……

 


我要告訴你,創造果比較容易,因為那個果完全安仰賴你;因或許沒有那麼仰賴你。如果我說,唯有當某一個朋友在的時候,我才能夠快樂,那麼不管那個朋友在不在,你都必須依靠他;如果我說,直到我得到這麼多財富之前,我無法快樂,那麼它就是依靠整個世界,依靠經濟情況,以及其他每一件事。它或許不會發生,那麼我就無法快樂。

 


因是超乎我的,而果就在我裏面。因在周遭,在各種情況裏,因是外在的,而果就是我!如果我能夠創造出那個果,因就會隨之而來。

 


選擇快樂——那意味著你在選擇果——然後看看會發生什麼;選擇狂喜,然後看看會發生什麼;選擇成為喜樂的,然後看看會發生什麼。你的整個人生將會立刻改變,你將會看到奇跡發生在你周圍,因為現在你已經創造出那個果,所以因一定會隨之而來。

這將會看起來如魔術般的,你甚至可以稱之為“魔術法則”。第一個是科學法則,第二個是魔術法則。宗教是魔術般的,你可以成為那個魔術師,那就是我所教給你的:成為那個魔術師,去知道魔術的奧秘。

 


試試看!你一生都在嘗試另外一個,不僅這一世,其他很多世也都是如此,現在聽我的!試試這個魔術公式,試試這個我給你的咒語:創造出果,然後看看會發生什麼……因立刻會圍繞著你,它們將會隨之而來。不要等待因,你已經等得夠久了,選擇快樂,你就會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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